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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电动三轮车交通出行明白纸

更新时间:2024-03-24 11:20:34作者:未知

烟台电动三轮车交通出行明白纸

  烟台电动三轮车交通出行明白纸

  亲爱的电动三轮车车主朋友们:

  近期,公安交管部门收到了群众关于电动三轮车问题的诸多咨询,归纳汇总后,为您详细解答如下:

  一、选购什么样的电动三轮车可以挂牌?

  车主在购买电动三轮车时,要根据销售公司提供的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》上的车辆型号,登录中国汽车网(网址 http://www.chinacar.com.cn/search.html)进行《公告》查询,只有列入工信部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的车辆,并且实车的技术参数、车辆外观与《公告》相符,方可办理注册登记业务。

  二、电动三轮车挂牌需要哪些手续?车主办理电动三轮车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:

  (一)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;

  (二)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原件(来历证明包含: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、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和国家机关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出具的调拨证明);

  (三)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(与税务部门实现联网核查的,不需要提交);

  (四)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(已与保险公司实现联网核查的,不需要提交);

  (五)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(已在保险公司代征的且实现联网核查的,不需要提交);

  (六)国产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

  (七)如代理人(经办人)代办的,还须提交所有人出具的《委托书》和代理人(经办人)的身份证明原件。

  三、电动三轮车违法违规行为如何处罚?

 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,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,保障行车秩序安全畅通,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醒各位三轮机动车车主,驾车出行时,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,禁止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,否则,将被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处罚;目前至2021年11月30日为全市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行动限行整治阶段。因此,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,请您依法行车。

  请大家时刻注意并相互转告,希望全市电动三轮车车主遵规出行、安全抵达,让我们共同营造安全、有序、文明、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!

 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
  2020年8月14日

本文标签: 机动车  电动三轮车  车主  不需要  原件